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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须知

医药行业协会会员须知

本协会的会员为单位会员及业内资深人士个人会员(注:非会员单位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高级管理人员)。

申请加入本协会,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本协会的章程;
(二)自愿加入本协会;
(三)依法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的南京地区医药行业关联的企业事业单位及具有合法身份的个人。
第九条 单位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经理事会讨论通过;
(三)理事会授权秘书处颁发会员证。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 本协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罢免权和表决权;
(二)出席会员大会;
(三)参加本协会的活动;
(四)获得本协会服务的优先权;
(五)对本协会工作的建议权和监督权;
(六)退会。
每一会员单位有一票表决权,会员单位通过会员代表人行使上述权利,会员代表人一般由会员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担任。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本协会的决议;
(二)维护本协会的决议;
(三)完成本协会交办的工作;
(四)按规定交纳会费;
(五)向本协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协会。
会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协会可依据章程停止行使会员权利;
(一)不履行本章程会员义务;
(二)有损害本协会名誉或违背本协会宗旨行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