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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江苏省药学专业(药品)、生物医药工程、石油化工工程等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

2022/3/1 14:20:46    来源:南京医药行业协会   浏览量:3615

一、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职业资格)工作领导小组 关于印发《江苏省药学专业(药品)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苏职称〔2021〕52号)

链接网址:http://jshrss.jiangsu.gov.cn/art/2021/12/6/art_77278_10168040.html


二、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职业资格)工作领导小组 关于印发《江苏省石油化工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苏职称〔2021〕29号)

链接网址:http://jshrss.jiangsu.gov.cn/art/2021/9/10/art_77278_10010137.html


三、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职业资格)工作领导小组 关于印发《江苏省生物医药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苏职称〔2021〕42号)

链接网址:http://jshrss.jiangsu.gov.cn/art/2021/10/25/art_77278_10084259.html